为进一步保障我院净化区域空气净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严格落实行业规范,现对全院医用空气净化系统运维服务开展采购前期市场征询工作,诚邀具备对应服务资质、成熟运维经验的潜在服务商提交调研响应资料。本次市场调研仅为采购前期摸底工作,不属于正式招标采购活动,无任何合同约束力,我院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暂缓或终止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
本次服务覆盖我院鹿鸣湖院区、华佗路院区两个院区,全院所有洁净区域配套空气净化及空调设备,设备现状明细如下:
1. 鹿鸣湖院区:净化机组37台、多联机空调20余台;
2. 华佗路院区:净化机组22台、制冷外机8台、模块化风冷式冷热水机组12台。
(二)服务模式
拟采用专业班组驻场运维模式,白班双岗在岗、7×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工作日、节假日、休息日全天候保障。白天两名技术人员双岗驻院值班,夜间安排人员在岗/备勤。
服务商包干:全部驻场人工、日常巡检、周期性保养、调试检修、过滤器拆装人工、高效检测、台账管理、应急抢修、培训等全部技术服务;单价≤500元的常规辅材及易损小件由服务商免费提供更换。
医院承担:全院各级过滤器耗材、单价>500元的设备配件及核心部件,由医院采购,服务商负责免费拆装调试。
(三)服务期限
拟服务期限为2年。
二、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1.日常巡检:每日全覆盖巡检净化机组、新风机、排风机运行工况,核查风机传动部件状态,监测各级过滤器阻力、洁净区压差、风量、温湿度等参数,检查冷凝水排水、机组密封及自控风阀运行情况。做好纸质及电子记录,异响、漏水、报警、压差/风量异常等问题当场处置。
2.周期保养:按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开展风机紧固、轴承润滑、皮带张紧、自控阀门调试、机组内部清洁消杀等保养工作,提前排查预警老化磨损部件。
3.过滤器管理:建立全院过滤器管理台账,动态跟踪各级过滤器阻力变化,出具科学更换评估意见。规范完成拆装、密封调试、检漏工作,配合第三方完成高效检漏及洁净度检测。
4.洁净参数调控:定期复核洁净区域正负压梯度、换气次数、风量、温湿度等核心参数,确保全部达标,杜绝负压倒置等问题。
5.应急抢修:7×24小时应急响应,净化机组停机、新风中断、负压失效、过滤器破损、设备报警等突发故障快速到场高效处置。重大故障第一时间上报并提交分析报告及整改方案。
6.台账与迎检:建立全流程可追溯运维台账体系(含设备信息、巡检保养及故障处置记录、过滤器生命周期记录等)。全程配合等级医院评审、院感督查、卫生检查等迎检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按需开展运维培训。
7.安全与院感: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洁净区管理规定,进入洁净区严格执行更衣防护消杀流程,电气/高空/检修作业落实安全规程,作业后及时清理恢复,杜绝安全事故与院感事件。
三、服务商基本准入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电设备维修、空调设备维保、净化设备运维、暖通设备服务等相关内容。
2.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履约记录。
3. 近3年内具备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用空气净化系统运维同类服务业绩,能够提供完整的合同、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
4. 派驻现场运维人员具备暖通、机电相关专业能力,持有低压电工、制冷与空调作业等有效特种作业证书,熟悉医用净化系统运行规范及医院院感管理制度。
5. 具备完善的应急服务体系,能够承诺7×24小时故障应急响应及到场处置时限,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6. 本次调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服务项目。
四、需提交的调研响应资料
1. 市场调研响应函(加盖单位公章);
2. 企业资质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运维资质证书、信用查询截图及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3. 同类业绩资料:近三年公立医院净化系统运维项目业绩清单及佐证材料;
4. 完整服务实施方案:须详细提供7×24小时值守方案、白班双岗驻场配置及轮班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在岗考勤管理、节假日值守保障、巡检保养计划、过滤器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流程、台账管理体系、迎检保障措施;
5. 年度分项报价:提供完整年度驻场运维总价,清晰列明报价包含服务项目、包干小件辅材范围、服务标准,明确不含过滤器耗材、500元以上大件配件;
6. 服务考核方案及项目合理化优化建议。
五、资料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
2.递交方式:电子版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wxwhzx328@163.com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鹏飞15637460900
崔 健 13569977067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市场调研为无偿调研,我院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递交资料不予退回,仅用于本次项目调研参考;
2. 本次调研不构成任何采购邀约及合同承诺,后续项目采购参数、预算、服务要求、采购方式均以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3. 响应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后续参与我院采购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