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日间手术室(鹿鸣湖)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医用耗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日期: 2026-07-17

许昌市中心医院日间手术室(鹿鸣湖)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医用耗材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配送供应商进行遴选。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日间手术室(鹿鸣湖)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医用耗材项目
(二)项目编号:YLHC-YT-TY2026010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主要内容及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标段号 序号 耗材名称 规格型号、适用症 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 预算单价(元,据实结算) 品牌入围数量 是否配套设备使用 国产/进口/不限
标段一 1 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 一、规格型号(适配眼科微量精准注射)
1. 容量规格(U-100型,适配100IU/mL浓度)
 0.3mL(30U):最小刻度 0.5U(眼科首选,微量精准)
- 0.5mL(50U):最小刻度 1U
- 1.0mL(100U):最小刻度 1U
2. 配套针头(一体式,眼科专用超细短针)
- 针头规格(G×长度):29G×1/2(0.33mm*12.7mm)
32G×4mm、31G×5mm、
30G×6mm
- 型号示例:0.3mL 32G×4mm、0.5mL 31G×5mm
 
二、适应症(眼科手术眼部注射专用)
1.眼科手术中眼内/眼球周围精准微量注射:
- 玻璃体腔注射(抗VEGF、激素、抗生素等)
- 球结膜下、球周、筋膜囊下注射
- 前房内、视网膜下精细给药
2.适配眼科手术中胰岛素类、抗炎、抗感染、抗代谢等药液注射
3.适用于成人/儿童眼科手术眼部给药,一次性无菌使用
4.仅限眼科手术眼部注射,禁止静脉/肌肉/皮下注射
 
技术规格与主要参数
(一)结构与材质
组成:一体式针筒+推杆+橡胶活塞+超细不锈钢针+保护帽,单支无菌独立包装
材质:针筒/推杆:医用高透聚丙烯(PP),无添加、低吸附、可视性强
活塞:医用丁基橡胶,低蛋白吸附、无硅油迁移风险
针头:304医用不锈钢,硅化润滑、三斜面抛光、薄壁设计
灭菌:环氧乙烷(EO)灭菌,无菌有效期3年,无热原、无内毒素
 
(二)容量与刻度(眼科微量精准核心)
刻度单位:国际单位U,适配100U/mL浓度药液
刻度精度:
- 0.3mL(30U):最小分度0.5U,误差≤±0.25U
- 0.5mL/1.0mL:最小分度1U,误差≤±0.5U
- 刻度:热转移印刷,清晰耐磨、无脱落、无视觉偏差
 
(三)针头核心参数(眼科低损伤关键)
- 针头:超细薄壁,穿刺力≤0.3N,降低眼组织损伤
- 针尖:三斜面精密抛光,锋利度达标,减少穿刺痛感与出血
- 连接:针筒-针头一体化锁合,零死腔、无漏液、药液残留≤2μL
- 刚性:抗弯强度高,眼内操作不易弯折、变形
(四)物理与生物性能(眼科安全强制要求)
- 密封性:推拉顺畅、无渗漏,额定容量下保压无泄漏
- 滑动阻力:均匀平稳,推注力度≤5N,精准控量
- 生物相容性:无细胞毒性、无致敏、无溶血,符合GB/T 16886
- 微粒控制:极低微粒,符合眼科眼内注射洁净要求(≤10μm微粒<10个/mL)
- 内毒素:≤0.2EU/支,满足眼内器械安全标准
(五)使用与储存
- 储存:5℃~30℃,避光干燥,严禁冷冻/暴晒
- 操作温度:10℃~40℃
- 包装:纸塑复合无菌袋,单支独立封装,易撕、防污染
 (六)执行标准
- 行业标准:YY/T 0497《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
- 眼科专用:T/CAMDI 036.1《一次性使用眼科无菌注射器》
2元/支 1 国产
医院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求遴选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并对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医用耗材供应管理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对于产品掉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医院可将产品移除出供应目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五)报价要求:
标段  一  采用单价报价,所报单价不得高于预算单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六)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七)交付(实施)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质量要求: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九)分包:不允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特殊资格要求:
1、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且在有效期内。
2、根据医保局规定,属于医保报销的产品,须提供27位医保编码,并在河南省耗材映射库内。(不属于无需提供)
3、所投产品如具有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须如实提供。(若无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①提供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提供承诺函,承诺自中标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办理且能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查询,否则采购人无责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无责撤销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获取时间:自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二)请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nytgczx@163.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谈判文件。未获取或逾期获取谈判文件或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三)谈判文件售价200元/项目,于获取文件时交纳给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获取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医用耗材遴选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属于无效投标。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答人须于2026年7月24日09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二楼开标室。每一个标段响应文件包含:1套密封包装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1副)、1个单独密封包装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份密封的样品(全新或非全新样品均可,投标人自行选择响应)。
(二)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持纸质版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持纸质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三)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二楼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河南岳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芙蓉大道与永兴东路交叉口芙蓉商务中心2幢1单元11层1111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8836127888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