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感染科一次性使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医用耗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日期: 2026-06-26


许昌市中心医院感染科一次性使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医用耗材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配送供应商进行遴选。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感染科一次性使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医用耗材项目
(二)项目编号:YLHC-HNRK-TY2026003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主要内容及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标段号 序号 耗材名称 规格型号、适用症 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 预算单价(元,据实结算) 品牌入围数量 是否配套设备使用 国产/进口/不限
标段一 1 一次性使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 规格型号:
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肝衰竭、高胆红素血症、高脂血症等用于血液净化时作为血液通道。
产品组成要求:主要由动脉管路、静脉管路、蠕动泵泵管段、肝素注射管路、置换液/透析液输入管路、废液排出管路等组成。
 产品材质要求:采用 PVC材料 制造而成。化学性能、物理机械性能均符合 YZB/国 3022-2010《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 标准的要求。
 生物安全性要求:经环氧乙烷灭菌,确保 无菌、无热原、无溶血反应。
 产品尺寸范围要求:1) 泵管内径:6.3mm;2) 管路长度:动/静脉管路≥1500mm(参考值,具体依实际设计);3) 滴斗容量:15-20mL(参考值);4) 主管路壁厚:能保证耐压性与抗弯折性。
 产品功能或性能要求:1) 适配设备: 适配血液净化设备,可用于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透析(CVVHD)、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透析滤过(CVVHDF)等治疗模式。2) 密封性: 管路各连接部位无泄漏,在额定工作压力(≥400 kPa)下无渗漏、破裂现象。3) 流量稳定性(泵管性能): 在预定的入口压力范围内 0~33.3kPa (0~250mmHg),流量相对偏差不应超过10%。支持标准及高流量治疗,无流量中断、脉动异常现象。4) 支持治疗时长:满足临床长时间连续治疗需求。
 产品的包装要求:独立灭菌包装。
 产品的使用效期要求:有效期≥2年。
1500/套 2 是,北京伟力
WLXGX-8888
不限
医院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求遴选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并对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医用耗材供应管理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对于产品掉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医院可将产品移除出供应目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五)报价要求:
标段  一  采用单价报价,所报单价不得高于预算单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六)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七)交付(实施)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质量要求: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九)分包:不允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特殊资格要求:
1、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且在有效期内。
2、根据医保局规定,属于医保报销的产品,须提供27位医保编码,并在河南省耗材映射库内。(不属于无需提供)
3、所投产品如具有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须如实提供。(若无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①提供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提供承诺函,承诺自中标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办理且能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查询,否则采购人无责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无责撤销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获取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二)请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Hnrk111@126.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谈判文件。未获取或逾期获取谈判文件或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三)谈判文件售价200元/项目,于获取文件时交纳给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获取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医用耗材遴选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属于无效投标。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7月8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答人须于2026年7月8日09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二楼开标室。每一个标段响应文件包含:1套密封包装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1副)、1个单独密封包装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份密封的样品(全新或非全新样品均可,投标人自行选择响应)。
(二)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持纸质版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持纸质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三)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7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二楼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东段水木清华北门东200米
联系人:辛女士
联系方式:13598978466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6年 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