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首页 > 医院动态 > 医院公告 许昌市中心医院2025年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日期: 2025-06-18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许昌市中心医院2025年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2025年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遴选项目(二)项目编号:YLZB-GD-C2025004号(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四)主要内容:遴选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供货期限1年,按临床科室需求计划,分批次采购,据实结算。(详见采购文件)(五)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遴选,同时对产品品种和价格进行遴选。报价要求: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统一适用于所有产品。产品中标价格=产品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六)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七)交付(实施)地点(范围):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八)是否允许进口:不允许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政务平台”网站(www.xxg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标段:1、供应商若是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经营种类包括本标段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供应商若是代理商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经营种类包括本标段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第二、三、四标段:1、供应商若是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2、供应商若是代理商时,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四)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起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xcgdzfcg@126.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电话)。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8时30分。2、递交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6室。投标供应商须于2025年7月1日8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6室。注:使用顺丰寄付(请务必在顺丰快递单上标注项目编号),许昌本地投标供应商可选顺丰同城急送,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8时30分。2、开标地点: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6会议室。3、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六、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4-3353618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7室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3323993003 许昌市中心医院2025年6月18日温馨提示:1、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多次报价)。根据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须进行最后报价(多次报价),最后报价(多次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注:①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多次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应提交最后报价(多次报价):包括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最后报价(多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②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多次报价)。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④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纳手纹印(特殊情况下适用)2、如因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3.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多次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